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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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k
留言日期:
2022-01-07
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变更后,原依照旧法办理的环评表的法律效力
内容:
按旧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44号令)规定该类不含发酵工艺的饲料加工企业均属于编制环评表项目,因此本饲料加工企业于2019年办理环评报告表。 现按照2021年版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饲料加工企业类环评表的要求为年生产规模为1万吨以上或含发酵工艺,旧法44号令因新法出台废止,依据新法本饲料加工企业实际上并不符合编写环评表的要求。 咨询:按照新法本企业无需办理环评报告表,原来按照旧法批复的环评表是否已经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