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X
留言日期:
2019-08-14
主题:
分期验收
内容:
项目环评批了2条生产线,环评没有写要分期建设,按照《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第四点“分期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应当列明分期建设内容,明确分期实施后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应据此分期申请排污许可证。分期实施的允许排放量之和不得高于建设项目的总允许排放量。”,是不是环评批复没写要分期验收,不能分期验收?但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项目想要先投入1条生产线,可以先验收1条线后,过段时间后第2条线进场后再验第2条线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8-14
答复时间:
2019-08-21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与此同时,必须符合该管理条例其他前款条件。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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