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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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美丽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建设,以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附件: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技科 020-87532485;邮箱:gdsthjt_xujike@gd.gov.cn。
附件: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pdf
《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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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2023-01-19 16:56:00
《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共收到4条反馈意见,采纳3条,未采纳1条。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公众 |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公众1 | 1 | 第4页第4条垃圾焚烧发电厂,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NOx小时均值不高于120mg/m3,因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特性,焚烧物料成分较复杂,容易存在运行波动,目前国家GB18485标准NOx小时均值限值为300mg/m3,征求意见稿要求的120mg/m3比国家标准严格太多,较难达到该要求。建议小时均值限值改为300mg/m3,或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如改成250mg/m3。(有日均值100mg/m3作为约束,小时均值改为300mg/m3或250mg/m3并不会增加NOx排放量) | 采纳。 |
2 | 第5页第6条工业锅炉,要求自备电厂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厅转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粤发改能电[2016]75号),文件对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未要求执行超低排放。建议征求意见稿中描述与该国家文件保持一致,即“自备电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 解释说明: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要求“2025 年底前,重点区域保留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其他地区 65 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未实行清洁能源改造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自主选择关停”。 |
公众2(昵称:老虎) | 3 | P14,第5-6行“臭氧高发时段(10-18点)和季节(8-10月)”不严谨,建议改为“臭氧高发时段(10-18时)和月份(8-10月)”。 | 采纳。 |
公众3(昵称:曾生) | 4 | 建议对第二章主要措施(一)强化固定源NOx排放之第6款“自备电厂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建议改为“自备燃煤电厂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保留的企业自备电厂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建议改为“保留的企业自备燃煤电厂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理由:明确超低排放的范围为燃煤电厂,以避免歧义。 | 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