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察综合处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制度、措施及有关工作机制。

(2)组织开展有关政策研究,起草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等综合性材料。

(3)牵头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监察重大问题。

(4)督查、督办有关领导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决定事项。

(5)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有关专项督察。

(6)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