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4月13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6.1%;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8.5%。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5%;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6%,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2%,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2%。
中山、江门、湛江和深圳四市对辖区内共17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江门、湛江和深圳三市共16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湛江6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粪大肠菌群数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3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总大肠菌群均满足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中山和深圳7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其中,深圳6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4月13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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