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1年1月28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因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对韶关市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畜牧公司病死猪实际处理工艺与专家验收意见中的工艺不一致。在与专家核实过程中,专家指出签名不是本人签名,系伪造。经进一步核查,企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当天,因验收监测报告不完善,专家提出补充完善后再组织验收,专家当天没有签字通过验收。后续负责企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单位没有再次组织验收,而是伪造了专家签名,并出具验收意见。该畜牧公司涉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参照《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第一章第五条的规定,武江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40万元。
三、案件启示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查处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主动送服务进企业,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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