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42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中泽重工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东中泽重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JXHGFS-2015086号)、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的初审意见和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的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临海工业园区纬二路厂区内。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厂区1号车间西侧新建1间电子直线加速器探伤室,使用1台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能量为4兆电子伏特,属Ⅱ类射线装置)在探伤室进行探伤;在1号车间东侧新建放射源暂存库,使用5台伽玛射线探伤机(其中3台机每台含1枚放射源铱-192,活度为3.7E+12贝可;另外2台机分别含1枚放射源硒-75和1枚放射源钴-60,活度均为3.7E+12贝可。均属Ⅱ类放射源)开展现场探伤,对公司生产的大型不锈钢、特种耐蚀材料压力容器等产品进行无损检测。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地点、设备类型、核素种类、活度、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建设该项目。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机构以及辐射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放射源的安全。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32-2008)《无损检测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GB/T30371-2013)《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14-2006)等的要求落实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措施,做好工业探伤工作的辐射防护和安全工作。电子直线加速器运行期间要加强检查,确保安全联锁装置及通风系统有效可靠。
(三)严格落实监测计划,配备辐射测量仪器,定期对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剂量率监测,建立监测档案。工作人员工作时应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剂量计监测按每季度1次进行,建立个人剂量档案以备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四)放射源暂存库仅作为在用放射源的暂存库,闲置或报废放射源须由放射源生产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收贮。做好放射源台账管理以及放射源存放交接记录。项目产生的废显(定)影液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你单位工业探伤项目剂量管理目标值:工作人员剂量控制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剂量控制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8月29日
抄送: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