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442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阳山县江英镇铁屎坪矿区铅锌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阳山县江英镇陆仔埪温榜山铅锌矿:
你矿报批的《广东省阳山县江英镇铁屎坪矿区铅锌矿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清远市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初审意见等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省阳山县江英镇铁屎坪矿区铅锌矿是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清远市阳山县铁屎坪铅锌矿区和阳山六暗冲铁矿区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国土资矿管函(2008)1010号)要求而实施的矿山整合项目,其以阳山县江英镇陆仔埪温榜山铅锌矿作为主体,“以新带老”整合阳山县境内的江英陆仔埪铜矿、江英牛屎凼铅锌矿2个矿山成1个采矿权。
整合项目的矿区面积为0.6466平方公里,设计开采标高为+670米至0米,设计开采规模为年采矿石量3万吨,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总服务年限约为12年(矿山生产期11年,建设及退役治理共1年)。项目将利用阳山县江英镇陆仔埪温榜山铅锌矿遗留的采矿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和临时废石堆场等构筑物,不再另设选矿厂,采出原矿送至阳山县江英镇陆仔埪温榜山铅锌矿选矿厂。
二、受我厅委托,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16年7月5日-6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论证,出具的《广东省阳山县江英镇铁屎坪矿区铅锌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16年8月31日,经厅务会审议,认为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和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内容合理。你矿应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清远市环保局和我厅环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8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安监局,清远市环保局,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