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52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
核技术利用退役及改扩建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14FSHP108)、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的初审意见和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的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位于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号。本次核技术利用项目内容为:
(一)对放疗中心钴-60治疗室使用放射源钴-60工作场所实施退役,该工作场所有1台钴-60治疗机(内含1枚Ⅰ类放射源钴-60,已于2012年8月送贮);对放疗中心铱-192后装治机治疗室使用放射源铱-192工作场所实施退役,该工作场所有1台铱-192后装治疗机(内含1枚Ⅲ类放射源铱-192,机内以及暂存的历史使用过的放射源铱-192于2014年5月全部送贮完毕)。
(二)放疗中心钴-60治疗室以及铱-192后装机治疗室退役达开放场址要求后,原钴-60治疗室改建为新的铱-192后装机治疗室,新增使用1台铱-192后装机(内含1枚放射源铱-192,活度为3.7E+11贝可,属Ⅲ类放射源);原铱-192治疗室和深部治疗室机房整合改建为新模拟定位机房,新增使用1台CT模拟定位机(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以配套直线加速器使用。
(三)新增使用1台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电子能量为6兆电子伏特,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以更换放疗中心原有的1台旧电子直线加速器,并对原有加速器机房进行适当的防护改造。
(四)在磁共振办公室楼一层扩建机房,新增使用1台CT机;在放射科新增使用1台移动式床边机。均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断。
(五)增加核医学科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钼锝发生器、锶-89、碘-131等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量,注销碘-125放免试剂以及粒子源、钐-153使用。改扩建后仍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备类型、核素种类、活度及环境保护措施要求退役及改扩建该项目。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等辐射安全各项制度,明确并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责任。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实施退役的场所应理清历史放射源使用台账,按照退役方案妥善处置辐射工作场所。退役完成前,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辐射安全管理。退役实施完毕后须经终态辐射监测确认达开放场址要求后方可进行新项目的建设。
(三)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11)、《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121-2002)等标准的要求落实新改扩建项目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四)严格按照《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6)要求进一步加强核医学科的辐射防护、安全、监测等管理。按照要求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台账。严格按照《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133-2009)要求落实放射性“三废”处理措施。
(五)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做好旧址退役全过程跟踪监测工作,确保所有放射源以及受放射性污染的相关物品完成清理,保证退役过程的辐射安全。退役过程中工作人员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配备辐射测量仪器,定期对新改扩建项目周围环境和工作场所进行环境辐射监测并建立档案。工作人员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剂量计监测每季度进行1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六)你单位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剂量管理目标值:工作人员剂量控制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剂量控制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退役及改扩建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退役以及改扩建完成后,应办理退役项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部分注销,新改扩建项目应按规定程序申领辐射安全许可。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湛江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21日
抄送:湛江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