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54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圳玥鑫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深圳玥鑫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深圳玥鑫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深圳玥鑫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莲塘工业城美宝工业区13栋,年处理废印制电路板1万吨、覆铜板边角料及残次品0.5万吨。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16年9月1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关于深圳玥鑫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16年9月30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该项目还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和我厅环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1月8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统计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省环境技术中心,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