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2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
公司油库码头增加化工品作业品种工艺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油库码头增加化工品作业品种工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小虎岛作业区,本增加化工品作业品种工艺改造项目在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拟对油库区和码头区进行技术改造,增加装卸和周转货品品种,新增油罐区到码头区、油罐区到装车区的工艺管线,新增油泵和新建埋地卧式罐区。改造后油库区设计周转量732万吨/年,码头区设计吞吐量929万吨/年。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16年11月17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关于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油库码头增加化工品作业品种工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16年11月23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环保局和我厅环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18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统计局,广州市环保局,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