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16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佛山市诚德新材料
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不锈钢冷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佛山市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佛山市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不锈钢冷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佛山市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不锈钢冷轧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拟以热轧钢卷为原料生产不锈钢冷轧产品,规模为150万吨/年。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17年2月13∼14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关于佛山市诚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不锈钢冷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经修改后的报告书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17年3月6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对该报告书进行了审议,此后,你公司按要求完善了相关工作。你公司应按照经修改后的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佛山市环保局和我厅环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24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佛山、肇庆市环保局,省环境技术中心,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