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31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500kV广州北郊近区
电网优化工程(500kV北花线-曲花线线路
跳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500kV广州北郊近区电网优化工程(500kV北花线-曲花线线路跳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500kV广州北郊近区电网优化工程(500kV北花线-曲花线线路跳通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500kV花都变电站附近将现有500kV北花甲乙线和现有500kV东花甲乙线互换间隔,新建线路总长约1.1km,其中双回线路长约2×0.5km,单回线路长约1×0.5km,新建铁塔4基。同时拆除现有500kV东花甲乙线长约0.15km,拆除现有500kV北花甲乙线长约0.65km,拆除铁塔2基。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7年3月6日出具《关于500kV广州北郊近区电网优化工程(500kV北花线-曲花线线路跳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以下简称“评估意见”)。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环保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3日
抄送:广州市环保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