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35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500kV襟桂甲乙线
(珠海通用机场段高压线)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珠海通用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500kV襟桂甲乙线(珠海通用机场段高压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500kV襟桂甲乙线(珠海通用机场段高压线)改造工程位于江门市沙堆镇,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莲州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本期改造线路路径全长约7.5km,采用同塔双回架设,新建铁塔数量为24基,线路途径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莲州镇;拆除原500kV襟桂线双回线路路径约7km,拆除铁塔数量为14基,拆除铁塔编号为#113(设计编号B110)至#126(设计编号B123)。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6年12月20日出具《关于500kV襟桂甲乙线(珠海通用机场段高压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以下简称“评估意见”)。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珠海市环保局和江门市环保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28日
抄送:珠海市环保局,江门市环保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