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36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500千伏韩江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你局报批的《500千伏韩江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韩江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500kV韩江变电站内扩建#2主变压器,容量1×1000MVA; 同时在本期扩建主变压器低压侧装设3×60MVar低压电容器,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扩建,不新征地。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7年4月21日出具《关于500千伏韩江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以下简称“评估意见”)。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局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潮州市环保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3日
抄送:潮州市环保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