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42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4G网络四期B阶段工程(湛江、茂名、阳江)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4G网络四期B阶段工程(湛江、茂名、阳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4G 网络四期B 阶段工程在湛江、茂名、阳江共建设3008 个宏基站,其中湛江1749 个,茂名634 个,阳江625 个,共建设3109 个微小基站,其中湛江534 个,茂名1759 个,阳江816 个。清单见报告表。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7年6月28日出具《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4G网络四期B阶段工程(湛江、茂名、阳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以下简称“评估意见”)。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查并经厅长专题会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表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湛江市环保局、茂名市环保局、阳江市环保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5日
抄送:湛江市环保局、茂名市环保局、阳江市环保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