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558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肇庆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双面挠性覆铜板250万平方米/年改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肇庆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肇庆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双面挠性覆铜板250万平方米/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肇庆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柔性超薄覆铜板设备15套、真空镀膜设备50套及柔性超薄覆铜板半成品25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位于肇庆高新区创新大街7号,该项目于2017年2月获得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审批。本次改扩建项目拟通过调整上述项目厂区布局、压缩组装车间面积等方式建设10条双面挠性覆铜板生产线,将上述项目的250万平方米/年柔性超薄覆铜板半成品进一步加工成挠性覆铜板产品。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17年8月15~16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关于肇庆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双面挠性覆铜板250万平方米/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17年9月29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肇庆市环保局和我厅环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0月13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肇庆市环保局,省环境技术中心,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