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58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至连州高速公路花都至连州段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广州至连州高速公路花都至连州段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至连州高速公路花都至连州段一期工程起于广东省与湖南省交界处连州市大路边镇北侧凤头岭,顺接湖南省衡阳至临武高速公路,向南经清远市连州市、阳山县、英德市、佛冈县、清城区和广州市从化区,终于从化监狱西侧五丰枢纽互通与拟建佛清从高速公路相交,全线位于广东省境内,全长212.855km,其中清远市境内里程203.06km,广州市境内里程9.795km。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17年8月14-15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广州至连州高速公路花都至连州段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9月29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清远市环保局和我厅环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6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统计局,广州、清远市环保局,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