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59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交广东开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春段工程起于开平市百合镇罗汉山水库东侧罗汉山枢纽互通,顺接中开高速公路,经江门恩平市、阳江阳春市,终于阳春市陂面镇风尧村南星枢纽互通,接汕湛高速公路。线路全长82.113km,其中江门市境内里程40.905km,阳江市境内里程41.208km。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17年9月12-1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关于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10月20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江门、阳江市环保局和我厅环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13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统计局,江门、阳江市环保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