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8〕117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纵江变电站配套500千伏线路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你局报批的《纵江变电站配套500千伏线路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纵江变电站配套500千伏线路二期工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常平镇、樟木头镇和樟木头林场境内。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新建线路部分:
本期新建500千伏线路段长约24千米,其中,500千伏同塔双回架设段长约12.4千米,利用现220千伏走廊架设500/220千伏同塔四回路段长约11.6千米。
部分线路利用现220千伏东裕甲乙线和220千伏裕大甲乙线走廊改造为500/220千伏同塔四回线路,需拆除现220千伏线路约13.7千米。另外需拆除现有的500千伏福东线200#、201#塔。
2、相关线路改造工程:
本工程需对兴安直流线路进行改造,改造段长约2.8千米,仅更换导线和地线。
3、纵江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工程将在纵江变电站内预留用地上建设2个至500千伏福园变电站方向的出线间隔及相应的电气设备,不新征地。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8年3月15日出具《纵江变电站配套500千伏线路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以下简称“评估意见”)。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厅长专题会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局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东莞市环保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6日
抄送:东莞市环保局,省环境辐射检查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