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5〕40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W9~W11期基站工程(云浮、肇庆、韶关、清远、河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W9~W11期基站工程(云浮、肇庆、韶关、清远、河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的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W9~W11期基站工程在云浮、肇庆、韶关、清远、河源共建设基站547个(新建534个,改扩建基站13个)。其中:云浮建设基站83个(新建82个,改扩建基站1个);肇庆建设基站161个(新建159个,改扩建基站2个);韶关建设基站92个(新建90个,改扩建基站2个);清远建设基站147个(新建142个,改扩建基站5个);河源建设基站64个(新建61个,改扩建基站3个),网络类型为WCDMA。《报告表》根据基站类型、天线型号、架设地点等不同,选取了云浮市的郁南四一八路基站、肇庆市的肇庆学院三号饭堂基站、韶关市的南雄市三秀花园基站、清远市的英德浛洸英西中学基站等145个典型基站进行测量与评价。
根据《报告表》的分析和评价结论,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基本代表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W9~W11期基站工程在云浮市、肇庆市、韶关市、清远市、河源市的电磁辐射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厅同意该项目在云浮市、肇庆市、韶关市、清远市、河源市内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单个项目对公众照射采用《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2014)中30~3000MHz频段的功率密度限值的1/5作为评价标准,即本项目公众照射目标管理值为8μW/cm2。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公众经常可达到区域电磁辐射影响水平须控制在上述限值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二)合理选择基站发射功率、载频数、发射天线半功率角、下倾角、架设高度、朝向。在满足信号覆盖的前提下,尽量采取降低基站发射功率、调整天线倾角和天线方向等措施,满足电磁辐射限值的要求。
(三)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日常监测计划,定期对基站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移动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基站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以便于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发生电磁辐射泄漏,确保通信网络和基站的安全可靠运行。
(五)基站设备所用废旧蓄电池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六)在市区主要景观建筑和风景区采用美化天线等措施,减少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四、新建、迁建、扩建的基站须在建设前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向我厅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通过审批的基站,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河源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附件:1.云浮联通W9~W11期基站工程列表(略)
2.肇庆联通W9~W11期基站工程列表(略)
3.韶关联通W9~W11期基站工程列表(略)
4.清远联通W9~W11期基站工程列表(略)
5.河源联通W9~W11期基站工程列表(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28日
抄送: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