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狮子洋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狮子洋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粤环审〔2022〕21号
项目名称狮子洋通道工程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狮子洋通道工程涉及广州市和东莞市,上游距南沙大桥约3.6公里,下游距虎门大桥约8.0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上层工程、主体工程下层工程和部分原有地面道路还建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上层工程起于南沙区大岗镇新围村与广中江高速对接,终于广深高速新联互通与常虎高速对接,全长35.089公里;主体工程下层工程起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与桂阁大道对接,终于东莞市沙田镇龙船洲村与规划白沙南路对接,全长15.362公里;主体工程主要采用桥梁形式,按双向八车道或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100 公里/小时。轮渡路还建工程及环保路还建工程位于东莞市,按不低于现有道路技术标准进行还建,还建长度分别为6.260公里和0.661公里。            
许可证书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狮子洋通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101MA9XR7TK8C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康臣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许可决定日期2022年01月20日            
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01月20日            
许可有效期至2100年03月20日              
许可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有效              
备注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狮子洋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2〕21号

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狮子洋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我厅组织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2021年12月29日,我厅依法组织召开了行政许可听证会,并对听证会反映的主要观点部分予以采纳。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狮子洋通道工程涉及广州市和东莞市,上游距南沙大桥约3.6公里,下游距虎门大桥约8.0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上层工程、主体工程下层工程和部分原有地面道路还建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上层工程起于南沙区大岗镇新围村与广中江高速对接,终于广深高速新联互通与常虎高速对接,全长35.089公里;主体工程下层工程起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与桂阁大道对接,终于东莞市沙田镇龙船洲村与规划白沙南路对接,全长15.362公里;主体工程主要采用桥梁形式,按双向八车道或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100 公里/小时。轮渡路还建工程及环保路还建工程位于东莞市,按不低于现有道路技术标准进行还建,还建长度分别为6.260公里和0.661公里。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广州、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和省环境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划定施工线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缩减临时用地数量及面积,对取弃土场、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和生态恢复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动物干扰和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项目部分路段临近广州南沙十八罗汉区级森林公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应优化工程形式和施工方案,严格执行环境敏感区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用地及大临设施,并结合生态敏感区类型、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加强生态影响监测,密切关注生境变化,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有效减缓生态影响,确保生态安全。

  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工艺,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最大程度降低对绿化树木的影响,切实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及时做好道路沿线两侧复垦、绿化。确需修剪、迁移或砍伐树木的,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项目部分路段涉及红树林,应符合《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的规定,禁止非法移植、采挖、采伐红树林或者采摘红树林种子。红树林采伐、移植、补种的种类、数量、面积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要求,并应采取防护措施减轻对周边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规范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段,优化施工设备选型和施工工艺,采取先进的施工方式,严格实施文明施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附近施工时,采取靠近噪声敏感建筑物一侧设置不低于5米的隔声围挡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对41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设置声屏障降噪措施,其中,鸡谷山路段设置全幅半封闭声屏障,并对鸡谷山路3个高层小区对应的路段强化为全幅全封闭声屏障;对31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安装隔声窗降噪措施。加强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项目经过规划的居民住宅、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路段,应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规划和调整沿线土地的使用,同时预留声屏障等噪声治理措施实施条件。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拌合站、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临时施工设施的设置应尽量远离地表水体,桥梁涉水桥墩施工、施工栈桥打桩及拆除桩基时采取钢围堰法,施工船舶废水定期运至岸上集中处理,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通过导水沟收集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管网或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涉水桥梁均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涉及红树林等的特殊路段同时设置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桥面径流、事故废水经收集后应妥善处置。沿线服务区及收费站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城市管网或者处理后回用。施工期、运营期废水、废渣严禁排入白坑水库等Ⅱ类水体。

  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地底扰动及噪声、振动等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狮子洋大桥基础桩基等涉海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幼鱼幼虾等保护区保护期。开展海洋生态影响跟踪监测,按渔业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等工作。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安装施工扬尘视频监控设备,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洗、场地绿化等防尘措施,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大临工程应尽量布设在村庄、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下风向并尽量远离。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服务区餐饮油烟治理,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要求。

  (五)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施工期采取防撞、防泄漏等措施,防范生产废水事故性排放及施工船舶溢油等环境污染风险。采取优化桥梁防撞设施、设置航道指示装置系统等交通安全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风险。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污染事故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沟通协调,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心、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你公司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 号)有关要求,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广州、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iv id="gdep_footer"> <div class="hidden-xs hidden-sm"> <div class="footer-info"> <p><b>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版权所有</b></p> <p>Copyright © 1999-<script>document.write('<span>' + (new Date()).getFullYear() + '</span>');</script>    粤ICP备05077635号</p> <p>建议使用 IE7.0 以上浏览器</p> </div> <div class="footer-links"> <div> <p><a href="//gdee.gd.gov.cn/about4041/content/post_2353128.html" target="_blank">关于本网站</a>·<a href="#" onclick="SetHome(this, '//gdee.gd.gov.cn'); return false;">设本站为主页</a>·<a href="#" onclick="AddFavorite('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gdee.gd.gov.cn'); return false;">收藏本站</a>·<a href="//gdee.gd.gov.cn/gywm4042/content/post_2353129.html" target="_blank">隐私声明</a></p> </div> <div class="pull-right"> 开发维护: <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codebase="//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7,0,19,0" width="187" height="22"> <param name="movie" value="/images/logo.swf"/> <param name="quality" value="high"/> <param name="wmode" value="transparent"/> <embed src="//gdee.gd.gov.cn/images/logo.swf"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style="width: 187px; height: 22px" wmode="transparent" /> </object> </div> </div> <div class="clearfix"></div> </div> <p class="hidden-md hidden-lg ie-hidden">© <script>document.write('<span>' + (new Date()).getFullYear() + '</span>');</script>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