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2〕17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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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阳江闸坡世界级渔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阳江闸坡世界级渔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阳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1441700007280770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关德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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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年07月25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2年07月25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阳江闸坡世界级渔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2〕174号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阳江闸坡世界级渔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结合有关专家和部门意见,我厅批复如下:
一、阳江闸坡世界级渔港建设项目位于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海陵岛西南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波堤1330m(其中北防波堤240m、西防波堤940m、南防波堤150m),新增锚泊水域面积104.4×104m2,新建大型渔船码头240m(通过233.2m引桥连接到后方海岛,引桥施工需设置223m临时施工栈桥及施工平台),旧码头扩建293m,航道、港池及锚泊区疏浚量200.8×104m3,建设智慧渔港管理系统、道路整治(新建大型渔船码头配套道路611.1m,并对港区现有约2300m道路进行沥青罩面)以及供电、给排水管网等配套设施等。
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采用先进施工工艺,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减轻对周边海洋生态敏感区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等污染物应妥善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抛弃入海;疏浚物应在指定区域处置,严禁随意倾倒。作业船舶垃圾和含油废水等应严格按规定收集处理。
(三)做好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沿海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要求,配备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做好渔港含油污水、生活废水、固体垃圾等的清理和处置工作。码头和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等应收集排入海陵岛闸坡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含油废水应经收集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含油废物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做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疏浚施工等作业应尽量避开幼鱼幼虾保护期、文昌鱼产卵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海洋生物资源补偿措施。
(五)认真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测及其它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与区域环境事故应急系统相衔接,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海域环境安全。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海上执法监督工作由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