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2〕30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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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分院质子治疗系统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分院质子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0000737590121J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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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年11月29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2年11月29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分院质子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2〕302号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分院质子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新大道28号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分院内,项目内容为:在增城分院二期项目东南侧设置质子中心,开展质子放射治疗项目,具体如下:
在增城分院二期项目东南侧建设质子治疗工作场所,建造、使用质子治疗系统。包括:建设1间质子治疗机房及其配套辅助用房,在质子治疗机房内安装使用1套MEVION S250i型质子治疗系统(质子最高能量230兆电子伏,引出束流最大流强3.05纳安,属Ⅰ类射线装置)用于肿瘤放射治疗。质子治疗系统配套患者定位系统,包含使用2个X射线管(最大管电压150千伏,最大管电流1000毫安,属III类射线装置),以及1台移动CT机(最大管电压140千伏,最大管电流660毫安,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治疗前的精准摆位。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于2022年10月11日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查勘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关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分院质子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依据充分,评价目的明确,对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描述清楚,内容全面,满足国家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选址及布局较合理,在实施了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后,从生态环境保护和辐射防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2022年11月25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造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造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向生态环境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