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3〕9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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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涉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 | ||||
许可证书名称 |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涉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101MA5APBXYXD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奎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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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05月19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05月19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涉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3〕99号
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涉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结合有关专家和部门意见,我厅批复如下:
一、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涉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螺河特大桥(包括流冲河大桥、螺河大桥、螺东河大桥、乌坎河大桥)、练江特大桥、濠江特大桥和汕头湾海底隧道,涉海工程位于汕尾市陆丰县、海丰县,以及汕头市潮南区、潮阳区、濠江区和龙湖区附近海域,累计全长7171.04m,设计行车速度350km/h,工程建设标准为高速铁路、电力牵引。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24.8723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项目跨越/穿越岸线总长度为657m。
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避免对周边海洋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二)切实采取海域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强度,减少悬浮泥沙的扩散及影响。桩基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泥浆溢漏。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及泥浆、垃圾等污染物应妥善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抛弃入海。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应严格按规定收集处理。
(三)做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区域范围,尽量避开海洋鱼类产卵高峰期,或采用调整作业面、降低作业强度等有效方式,减缓对鱼类繁殖影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海洋生物资源补偿措施。加强对珍稀海洋生物和鸟类迁移的监视、监控,严格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对珍稀海洋生物及鸟类栖息地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求,落实相关生态修复及补偿措施。
(四)认真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测及其它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与区域环境事故应急系统相衔接,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海域环境安全。
三、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汕头市和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海上执法监督工作由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