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3〕22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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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斯伦贝谢中国海洋服务公司核技术利用迁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斯伦贝谢中国海洋服务公司核技术利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斯伦贝谢中国海洋服务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110000X26001423A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柯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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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16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11月16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斯伦贝谢中国海洋服务公司核技术利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3〕226号
斯伦贝谢中国海洋服务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23DLFSHP023)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原有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石化大道滨海12路九号中海油能源发展惠州物流基地(二期项目)内W12仓库的核技术利用项目因工作场地优化调整迁建至W45仓库内,在W45仓库内重新建设1个刻度间,将原许可在W12仓库内实施的本单位测井用放射源(包括(镅-241)/铍、铯-137等Ⅲ、Ⅳ类放射源)和中子发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内含Ⅴ类放射源氚)现场仪器刻度和泄漏检测活动,迁移至该刻度车间内开展。仪器刻度和泄漏检测在同一场所分时进行,每次操作限1台测井仪。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和辐射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