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三水区大棉涌岸边,佛山市第五生态环境督察组成员仔细察看水质,记录下现场调查情况,随后形成问题清单,向区协调联络组交办问题。最近,类似这样的场景经常出现在佛山各区。
今年5月以来,佛山率先启动市级生态环境督察,以五区党委和政府为督察对象,开展为期3个月的督察行动。5个生态环境督察小组陆续下沉到全市五区,对各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面体检”,为环境问题进行“把脉问诊”。
佛山市环保局局长杨永泰介绍,通过这样的方式,许多以前没有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发现,许多以前没有解决的问题能及时解决。“这样的话,一方面能不断把历史欠账还完,另一方面也没有增添新账,将使佛山的生态环境从‘负重前行’到‘轻装快跑’。”他说。
“直接到现场”受理市民举报投诉
5月18日,2018年佛山市生态环境督察暨环保联动执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该市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督察及环保联动专项执法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佛山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督察工作方案部署,此次督察共成立5个现场督察组,分别同时对五区开展督察。5月24日—25日,5个现场督察组已全面进驻五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态环境督察。
在禅城区,市第一生态环境督察组紧盯河涌水质,实行河涌专项督察“回头看”。对于发现的河涌问题,督察组将把现场检查情况反馈给禅城区,协助禅城区发现更多环境问题、落实整改。
在南海区,市第二生态环境督察组自入驻以来,通过“望、闻、问、切”的会诊手段,针对南海区的环境问题,初步梳理出问题清单。据第二生态环境督察组介绍,市督察办交办的4个重点案件中,已跟进复核其中3个。
在顺德区,针对前期群众反映树生桥附近的河涌黑臭情况,市第三生态环境督察组近日来到容里社区展开实地调查。
在高明区,为跟进市生态环境督察信访交办重点案件处理情况,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一周内对多宗重点案件进行现场复核。
在三水区,饮用水源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市第五督察组连日来对三水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位于西南青岐的水源保护区。
佛山市环保局局长杨永泰介绍,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督察是佛山回应广大市民对生态环境迫切诉求的最直接方式。“我们的督察组下沉到每个区,督察工作的最大特点是直接到现场,直接受理广大市民的举报和投诉,每件举报和投诉必须有落实、必然有回应。”他认为,这也将促使佛山的生态环境从“负重前行”到“轻装快跑”。
根据部署,督察组还要下沉到镇街、村居、工业区,以及具体项目的地点。通过下沉到基层,深入了解环保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深入了解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为下一步“一案三查”打好基础,既查案件,又查“保护伞”,还查干部的失职渎职等情况。
将对环境犯罪“一案三查”
5月29日,南海区环保执法人员联同公安干警,在九江镇2家家具制造企业现场拘留其老板及操作工。5月30日,三水区、镇环保、供电等部门联合“环保警察”开展执法行动,对位于云东海街道某农场内8家无证污染企业的电箱予以查封。
5月31日凌晨2时,禅城区环境保护局联合禅城公安分局“环保警察”开展错时执法,对辖区村级工业园区进行突击检查。
在佛山的一系列环保执法行动中,都有“环保警察”的身影。
2014年10月,佛山在全省率先设立“环保警察”。随后,这一支特殊的队伍就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的执法行动,提升佛山对环境污染行为的震慑力。
从今年开始,这一支环境犯罪侦查力量有了明显提升。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18年2月到6月初,全市经由环保警察移送的环境刑事案件已经达到31宗,即将超越去年全年38宗的记录。在此期间,南海区、顺德区所移送的环境刑事案件,已经超过上述两区在2017年的总和。
根据5月18日佛山市生态环境督察暨环保联动执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佛山的“环保警察”力量得到更为显著的提升——过往,“环保警察”的队伍一般是在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等工作下组成的,现在已经逐步开始专人、专职、专业化。根据安排,市公安局每年将安排6名以上的公安人员来专门办环境犯罪案件,并突出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而环保联动执法行动,也将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环保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配合,进一步提升对环境犯罪的发现能力和打击能力。
此次全市督察行动,佛山将对环境犯罪“一案三查”——一查环境犯罪企业的刑事责任;二查为“环境犯罪”提供便利的厂房、物业出租方的共同犯罪责任;三查有没有公职人员不作为、甚至为环境污染充当“保护伞”。可以预见,“环保警察”在铲除环境违法犯罪滋生的温床以及为环境污染充当“保护伞”的黑典型等行动上,将有更大的震慑力。
法治建设推动
环境治理纵深发展
目前,佛山正处在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的形成阶段,生态环境的优化和倒逼将进一步推动佛山经济走向绿色发展。为了更好利用环保这一助推器,佛山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上屡有创新。
2016年底,佛山市对原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整升格,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主任,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环境保护的领导。将各区区委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5个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相关的党委部门纳入本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体系,推动各级党委及其部门环保责任“由虚到实”。
2017年,佛山市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暂行管理办法,建立三级环保督察令制度,着力解决重点难点环保问题。三级环保督察令制度的实施,从更高的层面统筹各级党委、政府各组成部门,整合多方力量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必要时,由市委书记、市长现场督查办理进展情况,集中、彻底解决影响面大的突出环保问题。截至目前,佛山市已发布市委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3个,有力促进了环保问题重、难点环节的突破。
目前,佛山市人大已经完成《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杨永泰透露,接下来,佛山还将进一步深化环保领域的立法工作,通过市人大的支持,尽快完成在水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立法,“通过法治推动环境治理,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抓手。”他说。
环保责任体系的落实也推动了佛山环保执法工作阔步前行。2017年佛山环境行政处罚达1.56亿元。今年一季度,佛山共立案处理企业521宗,罚款金额331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2宗。随着环保联动专项执法制度的实施,“一案三查”也将推动佛山法治环保向纵深发展。
撰文:罗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