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了两宗群众反映问题。其中一宗是:群众反映,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危害环境及违反化工企业选址规定等问题。接案后,梅县区有关部门立刻到现场开展调处工作。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启忠组织环保、安监、经信、水务、住建、畜牧、园区办和白渡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来到现场,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座谈、查阅资料、现场取样监测、检查生产车间设施设备和排污口等形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和督改处理。
经查,该企业选址在划定的危险化学品专区,厂区周边区域都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高锰酸钠生产线已验收,生产正常,高锰酸钾生产线正在调试中。该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转正常,高锰酸钠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氟硅酸钾渣为一般性固体废物,目前尚未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情况。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纳污水体进行了取样监测。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也将跟进整改,做好边督边改工作。
“我们首先会开展内部自查,对全厂区域进行查验,杜绝所有的跑冒滴漏现象。对现有的可能产生扬尘的地方,我们会增加更完善的设施进行覆盖,避免扬尘的产生。”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杨海表示,接下来,企业将根据政府最后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配合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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