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平远县共接收了交办案件13批共15件,其中涉及生猪养殖污染6件(其中1件重复)。日前,记者跟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到梅州平远县,实地查看交办案件整改情况。据悉,平远县有关部门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等方式,对18家生猪养殖户进行了整治。
在石正镇马山村,从村口到瓜利坪有10户生猪养殖户。据平远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其中1家为规模化的养殖场,另外9家是专业户和散养户,这些养殖场均位于限养区。“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规模化养殖场设备齐全,领取了环保审批手续,主要问题是散养户和专业户沼气池没有定时清理,导致外溢,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平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其中有一家养殖户的猪粪未能及时转移清理,导致村口一处山塘臭味熏天,环境受到污染。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当地政府向存在问题的9家养猪户发出了《整改通知书》,目前各养殖户的沼气池清理工作已完成,另外有4家养殖户承诺限期拆除猪场。
在石正镇中东村,记者跟随市县环保人员来到中东村桥头,群众反映的两家污染环境的养猪场都建在居民区,现已拆除,除了破碎的砖瓦外,现场闻不到一丝恶臭味了。
据了解,热柘镇下黄地村和小柘村有7户生猪养殖户承诺拆除猪场。平远县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该县将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守生态红线,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文章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