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115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7批第131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7月2日,我厅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第27批第131号案件,反映“开发区LG项目环评弄虚作假,担心LG项目无色无味的污染对周边居住人群造成危害,向区政府投诉未果,请求启动对开发区LG项目的污染调查”等问题。我厅立即向广州市环保局了解情况,并于7月6日组织广州市环保局、黄埔区环保局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反映的“开发区LG”实为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下称“乐金公司”)。我厅于2010年3月、原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于2016年5月分别对该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广州市对该案件进行了调处,并正按照要求向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报送有关情况。
二、关于我厅审批及验收项目的情况。我厅于2009年11月18日受理了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报告书由具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按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报告书经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广州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和省环境技术中心的评估意见,我厅于2010年3月依程序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审批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受理公告、审批后公告,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意见。此后,乐金公司分两次向我厅提交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根据验收报告并经现场核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我厅分别于2015年9月、2017年5月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根据广州市提供的资料,乐金公司是广州市环保局的重点监控对象,其有机废气在线监测设备与广州市环保局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设备运行正常,废气均能达标排放。此外,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还定期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6日去企业现场开展的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有机废气、无机废气、废水站除臭设施等运行正常,厂区内及厂边界未闻到明显异味。
接下来,我厅将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监督其做好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田园春 8753229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