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江门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9月5日至9月19日,广东省第三批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门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9年3月1日,督察组向江门市反馈了意见。江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把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放在全市大局的突出位置,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8月底,督察组现场督察期间交办我市的433宗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整改方案明确的30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22项,达到序时进度并持续推进的8项。主要整改工作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一是突出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主任、市双总河长,签发了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1号令,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24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市委书记林应武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同志亲自抓、带头干,牵头包案督办督察整改重点问题,实地督导西江和潭江河长制落实、黑臭水体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农村污水治理等整改工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同志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实行包案督办,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突出各方联动。按照省有关整改工作要求,我市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一并制定《江门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任务台账清单,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各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相关部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工作调度、情况通报、联合督办等机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各市(区)成立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察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突出考核监督。严格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双公开”“双考核”“双问责”,出台《江门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实施意见》,修订实施《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强化河长制水质考核问责,全市共对县镇两级河长发出水质预警提示29人次、通报批评10人次、约谈41人次。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每季度公开污染源清单,共发布“环境保护红黑榜”45期,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推动督察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聚焦潭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全面发力打好碧水攻坚战。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制定实施潭江牛湾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持续推进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等控源截污。牛湾断面控制区域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1座,完成整治入河排污口566个、“散乱污”企业1697家,5个重点工业镇建成或配置工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212条自然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0年1-8月,潭江的牛湾、苍山渡口等2个国考断面以及义兴、新美、公义等3个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牛湾断面相关联的支流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水质。全市地表水4个国考断面和5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达到100%,改善明显。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前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5个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12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中,11条治理达到“初见成效、不黑不臭”,消除率达91.7%。

  二是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着力补上水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加大治水资金投入,2019年全市投入污水处理资金30.94亿元,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3座、截污管网175.82公里、处理能力23.03万吨/日,完成提标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全市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7座,处理能力达到122.16万吨/日,实现61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开平市列入督察整改任务的10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29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已按期完成建设。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污水处理及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建设,2019年7月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

  三是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监管,大幅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2018年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我市的6家企业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已全部办结,涉刑事的3起案件均已判决。持续深化“清废除患”专项行动,加强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海事等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监管能力。全域布局、科学规划推进“中西南北”四大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能力达49.4万吨/年,提前完成《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达我市的建设任务,基本形成门类比较齐全、能力比较充足、布局比较合理、技术比较先进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体系。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市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已建成运营。

  四是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把强化臭氧污染防控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核心任务,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大工业源综合治理力度,2019年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5463家;在2018年出台实施《江门市区(主城区)化工、玻璃、制革、造纸、陶瓷企业关停搬迁改造及监管方案》的基础上,制定《2019年江门市区(主城区)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关停搬迁改造及监管工作清单》,持续推进综合整治,已完成关停企业193家、搬迁企业14家,正在推进搬迁改造企业11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粤电新会电厂至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基地的供热管网已于2019年底建成,实施集中供热;江海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布式能源站预计可在2020年11月底前实现1号机组并网,12月底前投入运营。2020年1-8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7.1%,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1位;PM2.5浓度下降至17微克/立方米,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五是大力推进种养循环发展,扎实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在按整改要求完成全市禁养区畜禽养殖复查和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出台实施《江门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9-2025年)》,大力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绿色生产模式。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完成省下达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年度目标任务。

  六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针对督察组反馈的有关督察交办案件整改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执法手段,快查快处,高质量抓好相关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督察组现场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的蓬江区华海达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新会区东科造纸有限公司、开平市梁金山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扰民环境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结合推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环境噪声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完善部门协调、联动监管长效机制,以更大力气、更实举措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升现代化环境治理水平

  一是加快构建“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新格局。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双区驱动”机遇,出台《加快构建“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新格局实施方案》《江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编制形成江门市“三线一单”成果,构建有利于生态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积极探索多层次、多类型的绿色发展示范模式。新会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开平市被命名为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台山市获得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县的称号,鹤山市沙坪河综合整治工程被评为广东省首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之一。

  二是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立高规格的河长责任管理体系,出台《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述职方案》《江门市关于强化河长制水质考核问责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两级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和以水质指标为重点的考核问责机制,着力探索完善政府“治”+民间“理”的河(湖)长制侨乡模式,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走在前列、树立标杆”。2018年,我市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研究班上作专题经验介绍;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中以地级市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优秀”等次,是全省唯一获得国务院对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的地级市。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障。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建立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开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支持地方政府对多名责任主体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侵权行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有关部门指导支持下,我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攻坚,持续高标准推进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奋力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附件:江门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pdf

  江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iv id="gdep_footer"> <div class="hidden-xs hidden-sm"> <div class="footer-info"> <p><b>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版权所有</b></p> <p>Copyright © 1999-<script>document.write('<span>' + (new Date()).getFullYear() + '</span>');</script>    粤ICP备05077635号</p> <p>建议使用 IE7.0 以上浏览器</p> </div> <div class="footer-links"> <div> <p><a href="//gdee.gd.gov.cn/about4041/content/post_2353128.html" target="_blank">关于本网站</a>·<a href="#" onclick="SetHome(this, '//gdee.gd.gov.cn'); return false;">设本站为主页</a>·<a href="#" onclick="AddFavorite('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gdee.gd.gov.cn'); return false;">收藏本站</a>·<a href="//gdee.gd.gov.cn/gywm4042/content/post_2353129.html" target="_blank">隐私声明</a></p> </div> <div class="pull-right"> 开发维护: <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codebase="//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7,0,19,0" width="187" height="22"> <param name="movie" value="/images/logo.swf"/> <param name="quality" value="high"/> <param name="wmode" value="transparent"/> <embed src="//gdee.gd.gov.cn/images/logo.swf"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style="width: 187px; height: 22px" wmode="transparent" /> </object> </div> </div> <div class="clearfix"></div> </div> <p class="hidden-md hidden-lg ie-hidden">© <script>document.write('<span>' + (new Date()).getFullYear() + '</span>');</script>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