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珠海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广东省第四批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9年2月26日向珠海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0年1-5月,全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3个地表水主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97.4%,PM2.5平均浓度19微克/立方米,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第二阶段标准,5月空气质量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首位。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信访案件,自觉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改落实任务。

  (一)强化理论学习。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市四套班子带头做起,示范带动全市7000多个基层党组织、11.1万名党员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市委党校、镇(街道)党校和党群服务中心及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广泛组织发动专家学者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和阐释解读,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多角度多频次深度宣传,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指挥和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由市长任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具体。

  (三)强化激励考核。严格按照《珠海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对各区落实《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重点环境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的作为优秀否决项,督促各区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强化督导问责,对部分黑臭水体整治进度缓慢的区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7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等问题的党员干部予以诫勉。

  二、强化绿色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市委、市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协同并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珠海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空间管控。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三线一单”为抓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4月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形成覆盖珠海市全域、涉及41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初步成果。启动编制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相关工作,加快构建以重要生态区域为基底的生态安全格局和自然岸线格局。

  (二)加快产业生态化步伐。积极推动传统行业清洁化改造,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前瞻性优势,我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实行全市污染物总量指标动态管理,建设项目4项主要污染物和VOCs实行总量替代。加快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实行冬季耕地轮作制度,积极开展秸秆还田、在田堆沤、冬种秸秆覆盖、秸秆养畜等技术的研究应用与推广,全面推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三)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着力推动海上风电项目,桂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首批机组已于2018年4月并网发电,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计划年底前完成陆上运维中心建设。加快培育一批资源再循环利用企业,珠海天威飞马、珠海联合天润打印耗材有限公司实施工业产品再制造,已形成年产可再生激光鼓粉盒500万件、年产再生喷墨盒300万件的打印耗材循环再制造示范工程规模。出台《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管理实施细则》,大力推广绿色产业及产品,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认定为绿色工厂,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家用反渗透净水机等10件产品获认定绿色设计产品,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获认定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

  市委、市政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坚决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截至2020年5月底,28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4项,23项按序时进度推进,1项需要加快推进(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着力巩固提升空气质量。一是完善大气污染攻坚机制。出台《珠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创新推广大气污染源精准管控和攻坚治理“六个一”的前山模式,实行重点区域24小时联合巡查,2019年全年发现的854项大气污染问题已基本全部完成整改。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印发《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珠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第1号令),将大气污染防治重心由以PM2.5为主转向以臭氧防控为主。二是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全面禁止新建、扩建煤油火电机组或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建成珠海国际健康港配套动力中心工程项目,完成陶瓷行业20条生产线“煤改气”设备改造和4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化能源改造。大力压减煤炭消费量,2019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大幅下降,提前完成省下达珠海市的“十三五”目标任务。加强散煤治理,加快关停分散小锅炉,2019年至2020年5月已停用工业锅炉40台、报废13台、注销41台,违规燃烧蜂窝煤现象基本清零。三是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电动化率达100%,新增、更新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建成9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2019年至2020年6月,开展上门停放地柴油车排气抽检269辆,联合交警部门道路抽检柴油车361辆,查处尾气排放超标交通违法行为102宗。四是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提高VOC管理水平,帮扶指导VOCs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治理和销号式整治,截至2020年6月,我市54家省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已全部完成“一企一策”综合整治,109家市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已全部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编制,92家重点监管企业已完成销号整治。五是不断增强扬尘治理力度。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建成珠海市建筑工地环境监控系统。颁布实施《珠海经济特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办法》,城区主干道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持续提升大气质量。

  (二)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一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修复。制定年度污水管网新改建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区,2019年至2020年5月新改建污水管网448.8公里,“十三五”期间累计建设污水管网876.6公里。全面梳理污水管网排查发现的病害,2019年至2020年5月共修复污水管网病害2628处。加强污水管网维护,出台《珠海市市政排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质量标准(试行)》等3部文件,将全市市政排水设施统一移交给珠海供排水管网有限公司管养,全市统一管养的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开展前山河水质达标攻坚。全面深入开展流域排污口和污水管网病害摸排,456户重点排水户的摸排建档工作全部完成,累计摸排管网达1080公里。开展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191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整治完毕。启动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完成第一批7条旧村污水系统摸排工作。加强流域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及管养,截至2020年6月初,前山河流域累计污水管网清淤192.3公里,雨水管网清淤75.7公里,局部修复429处,整段修复5841米,87家涉水“散乱污”企业(场所)已全部完成整治,实现流域内涉水排污企业排污许可全覆盖。三是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制定黑臭水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实施《珠海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珠海市2019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技术指引》等方案。我市列入整治任务的17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初见成效”评估。四是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整治。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和清理整治,建立入海排污口名录,截至2020年5月,全市86个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已完成整治66个,整治完成率达76.7%;每季度对排污水量较大的41个入海排污口开展监测。市、区两级均发布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印发《珠海市养殖用海审批指引》,进一步规范海水养殖行业管理。加快推进非法水产养殖整治,截至2020年6月初,共清理非法渔业设施4.63万亩。严控非法渔业设施增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理一起。

  (三)严格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一是不断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完成《珠海市危险废物产生现状分析报告》和《珠海市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对策措施研究报告》,督促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每季度滚动式对120余家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现场技术审核,目前已完成四个季度480余家的现场核查工作。出台《珠海市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发展。二是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印发《珠海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珠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纳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打造横琴新区、金湾区、高新区、万山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香洲区梅华街道打造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斗门区莲洲镇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三是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大力开展供废、处废、运废、倒废的全链条打击,2019年以来,查处各类涉固体废物相关环境违法案件21宗,罚款70.5万元。2019年10月破获斗门区井岸镇黄杨码头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涉案危险废物共8.03吨,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同年12月,协同江门、中山、佛山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斗门区斗门镇麻蓝岭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犯罪嫌疑人13人,涉案工业废物约398吨,有效震慑危险废物非法转运、倾倒违法行为。

  (四)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一是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清理。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保留金湾区、斗门区和高栏港区部分区域为养殖区域,加快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斗门区禁养区内的1372家已全部完成清拆。全市规模化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6.25%。二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印发《斗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全区农村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统一运营、统一付费的管理体系,将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站和配套管网交区属国企统一运维,目前斗门区10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稳定运行。

  (五)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完成拱北水质净化厂(改扩建一期、三期)等8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高新区那洲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红旗污水处理厂正在施工,今年将建成富山第一(工业)水质净化厂和高栏港石化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两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切实改善我市水体质量,实现污水的长效治理。二是推动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减量化,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二期将于今年建成,建成后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将达100%。危险废物收集中转中心项目已基本建成,中盈环保工业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绿色工业服务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正式动工,北区污泥处置中心改造项目、科创环境资源污泥处置项目已完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六)抓实抓好投诉处理和执法监督。一是高质高效处理信访投诉,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禁止“一刀切”工作的要求,针对交办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因企施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3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积极化解群众矛盾,2019年至2020年5月,我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585宗,已对全部案件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处理率达100%。二是加大执法力度。2019年至2020年5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1080人次,检查4966家次,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23份,立案196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49宗,罚没金额24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累计15宗,限产停产案件累计11宗,行政拘留累计9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累计7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市环境保护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下一步整改工作任务仍然艰巨。接下来,市委、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工作部署,聚焦我市突出环境问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督察整改。始终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每月调度整改任务进展,定期通报有关情况,适时开展督导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注重整改质量和实效,对照整改任务清单逐项销号,坚持举一反三,分类施策,定期研判,对逾期未完成及未达序时进度的,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得到高质量解决,不断巩固生态环境整改成果。

  (二)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空气质量,推动臭氧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专项开展柴油货车整治,加强VOCs总量控制指标动态管理和重点企业执法监管,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系统治理、流域治理,加快实施前山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工业固废处置补短板项目建设,加快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和示范镇街建设,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

  (三)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修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机制和基层能力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污染防治攻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四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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