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稿)
近年来,中山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部署要求,制定了《中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推进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第一总指挥的中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全力推进中山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二是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中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责小组,形成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市领导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组织领导机制。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底,中山市先后召开1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36次专题会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作出264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35份。根据要求,中山市印发实施《整改方案》,梳理分解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整改期限、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督导问责。已印发《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中山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计划出台《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市领导先后57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导环保督察整改重点工作,约谈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了74次督察整改提醒函,要求加快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每月调度环保督察及未达时序整改措施的整改进度报市政府,每季度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倒逼滞后事项加快整改。2020年5月,中山市在2019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将“环保督察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列为优秀否决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中山市共约谈193人,先后对27名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期间,中山市共约谈91人,先后对11名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省督察组移交的问责清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三)强化信息公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公开工作的函》(粤环监察函〔2020〕3号),中山市于1月23日对外公开《整改方案》全文和新闻通稿。同时每季度举办一次中山市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二、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6月底,广东省环保督察67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7项,整改措施完成率为40.3%。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602宗案件均已办结。
(一)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1.推进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印发《中山市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攻坚方案》,截至2020年6月底,15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有9条达到“初见成效”(“初见成效”比例为60%),恒大二期主体工程已完工,中心城区10条黑臭水体整治提升工程已完成截污工程总工程量78.2%,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一、二、三已完成设计整体方案及勘察工作,白石涌、西河涌、大小鳌溪排洪、黄边坑涌等新增4条黑臭水体已全面进场施工。非中心组团15个流域11个项目中已有8个流域4个项目全面开工。2017年起,中山市每季度对1041条河涌开展监测工作,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速,259个平台已全部完成到货验收。2020年第一季度,国考断面优良和达标率100%,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3%,达到考核要求;3条入海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2020年1—6月采测分离监测数据表明,中山市国考断面达到水质考核目标,3条入海河流提前1年消除劣V类,2020年1—6月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2.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管网缺口。印发《中山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21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提标改造,中心城区、南朗镇已实施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考核付费机制。2019年新增污水管网316.41公里,超额完成2019年全市新增238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2020年1月至5月底,市镇两级新增污水管网完成敷设52.14公里。2018年至2019年12月底,中山市累计检测污水管网长度703.03公里,累计修复长度20.86公里,累计检测出管道缺陷1493处,累计维修管道缺陷444处。2018年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37公里,完成2018—2020三年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32公里的任务。
(二)狠抓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1.加强燃煤小锅炉整治。中山市出台《中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成立了中山市蓝天保卫战总指挥部,对镇街和相关企业开展督导和暗访,各项大气减排措施得到落实。开展“蓝天行动”联合突击检查工作,2019年共出动152人,检查企业120家,排查发现24家企业存在问题,均已完成整改。2019年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对中山市生产、销售、使用领域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200家企业的200批次,其中7家生产单位、118家使用单位已完成整改。2020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截至6月27日,中山市AQI达标率为95.0%,PM2.5浓度为19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2.7%,改善幅度在全省第六;主要污染指标PM2.5、PM10浓度同比下降幅度分别为全省第三、第四,O3浓度同比降幅位居全省第十八。
2.落实工地扬尘防控管理。通过数字系统将工地检查、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环节联动起来,进一步加强对扬尘防控不力责任主体的监管。截至2020年6月底,中山市共开展12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其中包含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六个100%”和视频监控情况,对172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29个项目发出诚信扣分通知书43份,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三)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工作。
1.推动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2019年底中心组团、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容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2400吨/日,总处理规模为5460吨/日,中山市垃圾产消比勉强持平,基本无生活垃圾积存点,坦洲镇垃圾填埋场已完成整治及市级验收。中山市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在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基础上,推行生活垃圾全面分类工作。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工艺改造项目已调试投产,按国家标准规范处置沼渣,制定了重金属监督专项管理制度、沼渣运输及处置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污泥转运五联单制度,加强污泥和沼渣的检测工作。
2.摸清固体废物底数。中山市组织开展了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培训,2019年起每月对固废管理平台数据进行抽查审核,不定期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截至2020年6月底,中山市已完成危废申报登记企业数5326家,其中完成危废管理计划企业数4596家。完成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3339家,产生量115.89万吨,综合利用量107.28万吨。完成中山市年产废量1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的核查,形成中山市危险废物10吨以上企业产生情况数据库。
3.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为加强对全市医疗废物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的细节工作,2019年中山市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现场抽查,针对查到的问题已要求医疗机构进行实效整改。截至2020年6月底,中山市医疗废物焚烧厂扩容项目已完成施工前期准备,正在进行机械设备进场和旧设备拆卸。
4.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存管理有限公司、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积压的5700多吨危险废物已完成转移处理,并按规范化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做好贮存仓库的气味收集和处理。中山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5.坚决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成立中山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印发《中山市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中山市固体废物专项排查工作,深入排查了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处置单位、生活垃圾、生活污泥、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医疗卫生机构等,整治了一批涉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的企业。
(四)抓好农业污染治理工作。
1.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8年至2020年6月底,关闭清理一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非禁养区内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且无条件整改的畜禽养殖场户,并对直联直报系统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中山市印发《关于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河流沿岸畜禽养殖情况摸底的通知》《关于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摸底排查的通知》,畜禽养殖禁养区内47个畜禽养殖场(户)已全部关闭清理,各镇街加强日常巡查及监管,目前未发现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反弹情况。截至2020年6月底,中山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6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含大型规模养殖场),已完成2020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2.试点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2019年,中山市举办了3期水产健康养殖培训,组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指南拟订工作,完成水产养殖尾水监测229个样品。中山市出台了《中山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项目、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专题研究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山市督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项目较多,流域治理效果有待提高,污水管网系统有待完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影响中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下一步,中山市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深入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督察整改。紧盯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重点整改任务,全面压实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抢回受疫情影响时间,推进受影响的工程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完善整改台账,做好评估销号工作。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及案件查办,建立管理台账,完善整改销号资料档案,做到有据可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交办案件要求,开展整改台账审查及实地核查。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措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争取群众支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中山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6月).pdf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