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18〕501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18DLFSHP002)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建设的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5号。本项目内容为:
(一)新建核医学科,在医技楼一层建设机房,使用1台SPECT/CT(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锝-99m开展SPECT/CT显像诊断;使用1台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开展PET/CT开展显像诊断;配置3枚锗-68放射源(属Ⅴ类放射源)用于PET/CT质控校准;使用放射性核素锶-89进行骨转移癌治疗。以上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在综合外科住院大楼首层建设核医学工作场所,使用放射性核素碘-131开展甲亢、甲癌治疗,设置5间甲癌病房,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新建肿瘤放疗中心,在负一层建设机房,使用2台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均为10兆伏特,最大电子线能量均为22兆电子伏特,属Ⅱ类射线装置)以及1台后装机(内含1枚铱-192放射源,属Ⅲ类放射源)用于放射治疗。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造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结合项目使用的情况按相关法规要求和程序向我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21日
抄送: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