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8〕11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500千伏阳江核电接入系统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500千伏阳江核电接入系统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阳江核电接入系统二期工程位于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和新洲镇),江门市恩平市(恩城镇、东成镇和横陂镇)、台山市(北陡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新建阳江核电站~鳌峰开关站500千伏单回线路,线路起于阳江核电站、止于鳌峰开关站,全长约62千米,其中阳江市境内长约23.5千米,江门市境内长约38.5千米。
2、鳌峰开关站
本期扩建1个至阳江核电站的500千伏出线间隔及相应的电气设备;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用地上进行,不新征地。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8年2月9日出具《关于500千伏阳江核电接入系统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以下简称“评估意见”)。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厅长专题会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江门市、阳江市环保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6日
抄送:江门市环保局、阳江市环保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