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618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HP-2017-066,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4号皇岗口岸内。项目内容为:在旅检入境车道建设扫描大厅,安装使用建设扫描大厅,安装使用1套CS1000T型车辆检查系统(内含1台最大能量为1兆电子伏特的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过关车载货物的安全检查。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辐射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辐射安全责任。相关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GBZ143-2015)等标准要求做好检查系统辐射防护和安全工作,落实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措施。
(三)落实分区管理制度,按报告表要求设立监督区和控制区,在检查系统工作中,检录员应认真管制监督区边界,加强工作人员和公众辐射防护宣传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四)落实监测计划,配备辐射测量仪器,定期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五)你单位核技术利用项目剂量管理目标值:工作人员剂量控制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剂量控制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1日
抄送: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