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29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你院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b.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项目地址位于广州市同福中路396号,本次验收项目内容为:核医学楼二、三层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粤环辐验监字[2017]第B027号)表明: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核医学科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施退役后,所在场址环境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满足《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GBZ167-2005)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结果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l8871-2002)的要求。
三、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成立了辐射防护机构,制定了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的退役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了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的辐射防护措施和辐射安全措施。
四、该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该退役场址可以无限制开放使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29日
抄送:广州市环保局,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