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40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台山核电一期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送的广东台山核电一期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本次工程验收项目:
(一)500千伏圭峰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工程在站内扩建至台山核电站的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和4组4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
(二)500千伏桂山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工程在站内扩建至台山核电站的500千伏出线间隔2个,相应扩建低压电抗器组等电气设备。
(三)台山核电--圭峰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全长64.576km(含2.034km的崖门水道大跨越),全线双回路共塔设计,根据系统规划,本期线路单回运行,另一回远期备用;铁塔共138基,直线塔98基,耐张塔40基;途经江门市(台山市、新会区)。
(四)台山核电--桂山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全长82.399km(含2.191km的崖门水道大跨越),采用同塔双回路形式架设,铁塔共154基,直线塔109基,耐张塔45基;途经江门市(台山市、新会区)、珠海市(斗门区)、中山市。
二、该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 、验收结果:
(一)工频电磁场:500kV圭峰变电站、500kV桂山变电站厂界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线路监测点的工频电磁场监测结果满足《电磁辐射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50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0.1mT)。
(二)无线电干扰:500kV圭峰变电站、500kV桂山变电站无线电干扰监测结果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频率为0.5MHz的无线电干扰限值要求(55dBμV/m)。
(三)声环境:500千伏圭峰变电站、500千伏桂山变电站周围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周边敏感点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线路测点的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4a类标准要求。
(四)生态环境:施工现场、变电站及塔基已采取了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生态保护措施要求。
(五)水环境:500千伏圭峰变电站、500千伏桂山变电站内均建有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施工期严格执行环评文件中关于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各项要求。
四、变电站按设计要求建设了事故贮油池。
五、验收结论
广东台山核电一期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8月15日
抄送:江门市、中山市、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