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8〕188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挠性电子线路板(FPC)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挠性电子线路板(FPC)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黄杨大道2006号。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三期厂房内安装生产设备,改扩建原有的生产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调整各物料储罐,配套建设新增生产线的废气治理设施,新建固废暂存仓库,公辅工程依托原有设施。扩建项目年产70万平方米挠性线路板,其中双层挠性电子线路板约20万平方米、四层挠性电子线路板约50万平方米。扩建后全厂年产125万平方米挠性线路板,其中双层挠性电子线路板约47.5万平方米、四层挠性电子线路板约77.5万平方米。
二、项目配套的噪声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符合验收条件,我厅同意通过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按规范进行处理处置。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资料送至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5日
抄送: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