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增城开发区仙村园
500kV穗横甲线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9〕342号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
你单位报批的《增城开发区仙村园500kV穗横甲线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增城开发区仙村园500kV穗横甲线搬迁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新建500kV穗横甲线#22塔到#33塔单回路线路4.69km。其中,穗横甲线#22塔到H点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建设,新建导线型号为4×JL/LB1A -720/5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线路长度为2.38km;H点到500kV穗横甲线#33塔新建导线型号为4×JL/LB1A -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线路长度为2.31km;拆除500kV穗横甲线#22~#33段单回路线路导线长4.54km;新建地线型号均为2根48芯OPGW光缆。新建8基杆塔,拆除5基杆塔(穗横甲线#23、#24、#25、#26、#27塔)。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9年4月28日出具《关于增城开发区仙村园500kV穗横甲线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粤环辐技评〔2019〕055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