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佛山汇达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19〕364号
佛山汇达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GDHL-2018-H022)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注册地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东风村口B座二楼7-11号。项目内容为:使用2套便携式工业X射线探伤机(分别为:1套高登XRS3型,最大管电压为270千伏,最大管电流为1毫安;1套高登XRS4型,最大管电压为370千伏,最大管电流为0.8毫安)开展GIS设备探伤作业,为GIS变电站提供探伤检修等服务,探伤方式为现场探伤。同时开展以上两种型号X射线探伤机的销售活动,不进行储存、安装和调试等相关活动。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