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智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揭阳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19〕390号
广州智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告编号为HP-2019-016)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揭阳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位于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炮台镇东岭村新溪片。项目内容为:
(一)在揭阳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大楼二楼设置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建设PET/CT机房,安装使用1台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进行PET/CT核素显像诊断,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配套使用3枚锗-68(均属Ⅴ类放射源)用于图像质控校正。
(二)在揭阳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大楼三楼建设4间放射诊断机房,使用CT机、DR机等4台医用Ⅲ类X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断。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