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19〕400号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18DLFSHP049)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朝阳收费站、庆丰收费站以及清远市清城区清远西匝道收费站。本项目内容为:
(一)在广州市白云区朝阳收费站58车道(最外侧车道)安装使用1套LTX-LX型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最大管电压120千伏,最大管电流2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射线出束方向朝西)用于绿色通道车辆装载运输产品检测。
(二)在清远市清城区清远西匝道收费站85车道(最外侧车道)安装使用1套LTX-130型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最大管电压120千伏,最大管电流2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射线出束方向朝东)用于绿色通道车辆装载运输产品检测。
(三)在广州市白云区庆丰收费站89车道(最外侧车道)安装使用1套LTX-140型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最大管电压120kV,最大管电流2mA,射线出束方向朝东,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绿色通道车辆装载运输产品检测。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加强日常监测,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
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向我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各辖区职责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