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输电线路(500kV部分)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9〕409号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报批的《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输电线路(500kV部分)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输电线路(500kV部分)搬迁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境内。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500kV沙广甲乙线迁改工程拆除现有500kV沙广甲乙线单回线路约2.3km,同塔双回线路约2×2.4km,塔基19基;新建500kV沙广甲乙线单回线路约0.2km,同塔双回线路约2×6.7km,混压同塔四回线路长约2×0.9km,新建塔基22基。同时拆除220kV润迎甲乙线同塔双回线路约2×1.0km;新建220kV润迎甲乙线同塔双回线路约2×0.1km,混压同塔四回线路长约2×0.9km,与500kV沙广甲乙线同塔。
500kV顺广甲乙线迁改工程拆除现有500kV顺广甲乙线单回线路约4.9km、同塔双回线路约2×2.4km、塔基18基;新建500kV顺广甲乙线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3.2km,新建塔基9基 。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9年7月5日出具《关于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输电线路(500kV部分)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粤环辐技评〔2019〕09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