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19]46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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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0300455755741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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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年09月19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19年09月19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19〕465号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HP-2019-001)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本项目内容为:将医院内科楼一层A区原影像科区域改建成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包括南北两个半圆区域,南部区域为核素显像和敷贴治疗工作场所,北部区域为甲亢、甲癌治疗工作场所。具体包括:
(一)在南部区域建设1间SPECT机房、1间PET/CT机房、1间PET/MR机房、分装室、敷贴室等功能用房及配套设施。在SPECT机房中安装使用1台SPECT/CT(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锝-99m、碘-131开展SPECT/CT核素显像诊断;在PET/CT机房内安装使用1台PET/CT机(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开展PET/CT和PET/MR核素显像诊断;在敷贴室使用3枚锶-90放射源(均属Ⅴ类密封放射源)开展敷贴治疗。
(二)在北部区域建设2间甲癌病房,每个病房设1张床位。使用放射性核素碘-131开展甲癌、甲亢治疗。
该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造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