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19】49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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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至汕尾客运专线长沙湾特大桥工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关于广州至汕尾客运专线长沙湾特大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101324928091E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树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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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年11月18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19年11月18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至汕尾客运专线长沙湾特大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9〕498号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你公司关于《广州至汕尾客运专线长沙湾特大桥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结合有关专家和部门意见,我厅批复如下:
一、广州至汕尾客运专线从广州站出发,途经过广州、惠州、汕尾三市,设计速度最高达350km/h,线路全长238.816km,于DK230+908~DK232+472处以桥梁形式跨越汕尾市长沙湾。长沙湾特大桥工程涉海段长度为1564.61m,涉海桥墩共40个,大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夹角为19°,采用混凝土斜拉桥跨越长沙湾主通航孔,主桥跨径组合为(90+180+90)m,主桥申请用海面积5.3155公顷,占用岸线总长度为193m(其中,占用左侧海岸线长度35.9m,占用虎头山南侧海岸线长度124.5m,占用右侧岸线长度32.6m),施工栈桥申请用海面积3.0950公顷(用于桥墩等水上施工临时用海)。
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避免对周边海洋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二)切实采取海域污染防范措施,控制海上作业强度,减少悬浮泥沙的扩散及影响;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和钻渣必须收集处理,禁止直接抛入海域。
(三)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等污染物不得随意丢弃、排放入海,应统一收集,分类集中处理;作业船舶、工程机械等含油污水应严格按规定收集,由专业机构处理。
(四)切实做好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落实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的生态保护要求以及减缓噪声影响措施。
(五)做好施工期环境跟踪监视监测,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测情况。
(六)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施工监管和安全生产措施,避免环境事故发生,保障周边水域通航安全。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海洋生物资源补偿措施。
三、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由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技术中心。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