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19]49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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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珠海港万山港区东澳岛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关于珠海港万山港区东澳岛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万山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40056261272XE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朱共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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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年11月18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19年11月18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珠海港万山港区东澳岛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9〕499号
广东万山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珠海港万山港区东澳岛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结合有关专家和部门意见,我厅批复如下:
一、珠海港万山港区东澳岛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选址于珠海市万山港区东澳岛湾口,防波堤整体走势沿东南至西北向弧形布置,堤顶总长280m,堤顶高程6.2m,堤身堤顶宽度约11.1m,堤头段堤顶宽11.5m,并在两侧堤头处安装灯桩作为导助航设施。项目基槽开挖土方量约40.54万m3,防波堤采用岛式布置,在东澳湾湾口南北两侧都留有水体交换通道,西北端与东南端各布置一个口门,口门有效宽度为80m。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3.4479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项目建设不占用海岸线,也不形成新的有效岸线。
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避免对周边海洋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二)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基槽开挖强度,有效控制污染源强,减少悬浮泥沙扩散及影响。开挖底泥应在指定区域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三)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等污染物不得随意排放、丢弃入海,应统一收集,分类集中处理;作业船舶含油污水应严格按规定收集,由专业机构处理。
(四)做好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测情况。
(五)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施工监管和安全生产措施,避免环境事故发生,保障周边水域通航安全。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海洋生物资源补偿措施。
三、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技术中心。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