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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平安好医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19〕547号
广州平安好医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19DLFSHP037)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的广州平安健康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技术利用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流花路117号内自编19号,为独栋商业楼,开展PET显像等放射诊断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在中心一层建设PET诊断辐射工作场所,包括1间PET/CT机房、1间PET/MR机房以及其他配套场所和设施,安装使用1台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和1台PET/MR,使用放射性核素核素氟-18开展PET/CT和PET/MR核素显像诊断,配套使用1枚放射源Na-22(属V类放射源)用于图像质控校正,该场所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在中心二层和四层共建设4间放射诊断机房,分别在二层安装使用1台DR机以及2台CT机,在四层安装使用1台乳腺X射线机,4台设备均用于放射诊断,均属Ⅲ类射线装置。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造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加强周围辐射环境监测,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