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500千伏科北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0〕9号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500千伏科北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500千伏科北输变电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福洞村。该工程本期新建主变2×1000兆伏安,500千伏出线4回,220千伏出线10回,低压电容器2组60兆乏和低压电抗器1组60兆乏;建设220千伏出线间隔14个。
新建500千伏科北-从西双回同塔架空线路,线路长约1.5公里,调整原500千伏从木甲乙线#112-D6段导地线长约0.25公里,全线共新建6基杆塔。
新建500千伏科北-木棉双回同塔架空线路,线路长约1.5公里,调整原500千伏从木甲乙线E5-#116段导地线长约0.8公里,全线共新建5基杆塔。
拆除原500千伏从木甲乙双回同塔线路单线长0.6公里,拆除原500千伏从木甲乙线#113、#114两基杆塔。
二、项目评审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9年11月4日出具《500千伏科北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粤环辐技评〔2019〕161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议,我厅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日常监督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