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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PET放射诊断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0〕31号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19DLFSHP044)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礼传东街1号。本次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内容为:在该院PET放射诊断中心增加放射性核素氟-18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年使用量,将PET放射诊断中心北侧原家属等候区等区域改建为3间注射后休息室,在门诊楼西侧新建1个放射性废水衰变池,与原有衰变池串联使用,用于PET放射诊断中心放射性废水处理。扩建后的PET放射诊断中心仍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造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印发